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280家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工作要求,结合《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备案主体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经核实,截止到1月13日,山东锐博化工有限公司等280家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单位(详见附件)超过一年未向保护中心提交预审申请案件,经研究,即日起取消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
上述相关单位如有专利申请预审服务需求,应按照备案流程重新提交备案申请,保护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特此通知。
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