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预审申请发明人信息填写及专利代理师签名要求的提醒
各有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84号)已于2025年11月10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规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业务调整涉及的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作出相应修订(详见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2/18/art_75_203144.html)。为保证预审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预审通过案件正常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现对专利预审申请发明人信息填写及专利代理师签名相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自2025年12月26日起,提交至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预审申请,请求书中需填写所有发明人身份信息(姓名、国籍或地区、身份证件号码)并提交所有发明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供核对。
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需使用最新版本的《专利代理委托书》(含专利代理师签名)。
三、已经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若于2026年1月1日后(含当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申请文件需满足上述要求,否则无法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